澳洲5·(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校长信箱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校长信箱有关工作,规范来信内容和办理程序,了解广大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加快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长信箱是依托学校网站和办公自动化为载体开通的网络校务管理方式,是学校联系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重要渠道之一。
第二条 校长信箱处理遵循实事求是、每信必复、公正客观、及时高效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校长信箱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来信的处理、回复由承办单位、部门负责。
第二章 来信事项
第四条 校长信箱受理内容:
1.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反映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工作、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3.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4.其他需要学校研究解决的问题。
第五条 反映事项建议一事一信,以便办理部门有针对性地处理和答复,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 来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来信内容真实客观、诉求合理、语言文明,不得有侮辱人格、谩骂攻击、不健康及法律所禁止的内容,不得冒用他人名义发恶意信息,不得从事其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七条 来信必须事实清楚,填写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以便学校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未填写完整真实信息的,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校长办公室根据来信内容确定是否受理。对不属于校长信箱受理内容的来信,由校长办公室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已有明确规定的问题,由校长办公室直接回复和反馈;对师生和社会各界反映的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和问题,须按照收文流程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学校领导批示后转有关部门办理、回复。
第九条 承办单位、部门在收到转办来信后,根据领导批示按要求及时联系、办理和回复来信人;对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处理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来信人解释说明。阅处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报校办秘书科收文秘书存查(填写《澳洲5·(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校长信箱处理单》,详见附件)。
第十条 校长办公室及时将校长信箱来信内容和办理、回复情况进行整理,通过收文流程报学校领导阅知。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校长信箱来信反映内容,妥善处理好校内外有关人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不得互相推诿、拖延办理,不得随意公开、散播来信人信息和来信内容,更不得激化矛盾。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与来信人、来信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部门因工作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澳洲5·(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校长信箱处理单 /upload/20190514/20190514100234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