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基本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拟定全校档案工作规划方案;
(二)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并负责对归档部门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负责编制检索工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动数字档案馆建设与发展;
(六)开展档案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负责对全校专(兼)职档案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八)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发挥档案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馆长职责
(一)主持档案馆工作;
(二)组织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三)组建、调整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协调档案管理各环节;
(四)组织完成学校档案业务工作,推进学校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联系,开展同行间业务交流;
(六)合理分工,组织全馆人员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档案馆工作人员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档案接收、鉴定和统计工作,把好进馆档案质量关;
(三)积极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和档案编研工作;
(四)做好档案库房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磁、防高温和防强光等工作及涉密档案管理,确保档案材料及信息的安全完整;
(五)积极参加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六)完成馆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