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为巩固拓展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工作成效,强化警示教育,涵养新风正气,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楚雄州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加油卡失管、“公油私用”问题。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不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流于形式,导致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2名单位外聘驾驶员私自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各自私家车加油。2024年5月,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黄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尹辉受到通报问责,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档案局局长黄若婧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23年2月至2024年1月,黄若婧在担任盘龙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档案局局长期间,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直至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问题开展核实后才归还。2024年8月,黄若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折射出部分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享乐思想作祟,纪律观念淡薄。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规范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提醒,以“严管”彰显“厚爱”;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守“小事”“小节”,自觉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体贯通警示教育、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督促整改,坚决纠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车、违规改装“豪华车”、变相保障“专车”、违规占用“编外车”等“车轮上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以有力举措推动风气持续向好。

(来源: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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