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消费 打击假货
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来啦!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有听说过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人人都是消费者,但想必大部分人对它仅仅只是停留在“听说过”或是通过字面意思浅显地“了解过”。那么下面,和团团一起来好好了解一下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知识吧!
一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及设立目的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 消费者享受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评判权
三 常见的消费欺诈行为
生活中消费你是否遭遇过欺诈?你知道哪些属于消费欺诈行为吗?这些市面上不良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常见套路要注意了!
不良商家套路一:以次充好,以旧充新
某些电器商家通过给废旧家电换上新壳的方式给旧电器翻新,将小生产间仿制的盗版家电冒充名牌家电售卖给消费者,欺骗消费者。
这种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手段,是不良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惯用伎俩。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面对不熟悉的专业领域,可以求助专业人士帮忙把关,避免被骗。
普法时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不良商家套路二:虚实参半,夸大其词
某些医药制造企业为博人眼球故意在广告中夸大其药物功能,在销售时故意隐瞒产品的不利因素,通过半真半假的宣传误导消费者。
这种虚实参半的宣传、销售方式,是不良商家的常见套路之一,涉嫌违法。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产品信息,切莫听信商家一面之词,冲动消费。
普法时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不良商家套路三:偷梁换柱,滥竽充数
某些组装电子产品销售经营者,给消费者宣传产品的高配置性,并按高配置价格进行销售,却在给消费者组装的过程中,偷偷换上低配置的配件。
在购买组装、加工产品时,不良商家常常趁消费者不能全程监督,偷梁换柱、偷工减料,损害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应当在收货时仔细检查,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
普法时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不良商家套路四:陈竹在胸,卷席而逃
某些健身、美容机构经营者,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履行约定,只想赚一波“快钱”。他们大肆宣传,激励引导消费者充值办卡,还陈竹在胸的向顾客保证一定履约,背地里却打算卷款跑路。
消费者在进行预充值时,容易遇到不良商家不履约的情况,在预充值之前建议先通过网络平台查询商家信用,签订合同时留心合同主体及收款账户,保留缴费凭据,避免遭受损失。
普法时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四 维权途径
1.协商 如果购买到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
2.调解 如果与商家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315官网反映问题,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投诉 向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自己遇到的问题进行投诉。例如:工商、质检等。
4.仲裁 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诉讼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团团来考考你~
01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如何索赔?
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02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保留哪些证据?
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面对市场上伪劣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消费者选购商品及消费后一定要索要消费证据。消费证据包括四个方面:发票、保修卡、合格证及产品说明书。对此,消费者一 定要索取并妥善加以保存。
发票一一按照法律规定形式制定的写明支付一定货币金额的证件。发票的形式和内容必须有效,它是行政、司法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的首要条件。发票的内容 包括经营者和客户的真实名称、购物当日的时间、商品规格、数量、价格、经营者的公章、销售单位经手人的签字或盖章。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据不正规或没有加盖公章,应该拒收。
保修卡一一方便消费者维修产品的凭证。非易损坏商品都应附有此卡,一旦产 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要到厂家指定的联保单位去维修,维修单位要在保修卡上准确记录修理 时间、维修项目、修理人员姓名,这是目前不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失去合理赔偿的最大盲点。
合格证一一证明某种商品质量达到设计和制造标准并经过检验达标的凭证。它是衡量商品质量的重要凭证,凡非易损坏的商品都应随产品附有此证。尤其是家电用品、摩托车、电脑等大件的合格证,对保证其使用安全特别重要。消费者在购买时要主动查找并注意保存。
使用说明书一一详细阐明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项的规范性材料,像电器类、机械类、电脑类商品都应附带。
03
消费者如何加强自我保护?
(1)了解基本的消费性能,对食品应了解食品的成、重量、容量、热量、有害物质含量是否有禁用物质;
(2)了解价格,购买条件,以及是否有质量合格证;
(3)了解有效和安全使用的原则和条件:
(4)了解商品有效期,质量标准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注意事项:
(5)了解制造商,经办人,销售商的地址,维修厂家的地址;
(6)对必须附有商品证明书的商品应了解证明书的内容
(7)如果发现所买商品是冒牌货,可以向商店索赔,要求退款。[如果商店未能作出满意的答复,可以进一步投诉,要求退货和赔偿您在这段时间的物质损失。
(8)别忘了索要发票,证明您购买行为的真实性。
这些消费者维权知识你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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