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提出了科学化、系统化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指出了中国在新阶段的发展目标,明确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走的道路。中国式现代化立足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追求经济增长,更要求全面、可持续、高质量地发展。作为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在法治现代化轨道上的中国式现代化才能快速推进。因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法治现代化建设刻不容缓。按照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目标等要求,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特征和显著优势。法治现代化意味着要从传统的、不尽完善的法治状况向现代化法治的历史性跨越,这是法律体系发展规律的使然,是实现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不可缺少的重要保证。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要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规治党三者明确结合起来,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贯彻民主集中制,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就是加快健全加强和改进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法规制度,为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证。
二、要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这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先导和前提。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正处于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中,不仅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发展格局、国内外发展环境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而且以互联网、数字经济为主的现代科学技术正在改变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领域、新业态以及新问题、新需求,客观上需要加快立法步伐,尤其要通过加强有关应急管理、风险管理的立法,保证国家安全和社会风险的防范、化解。要围绕着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如乡村振兴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网络强国战略等,若尚未针对这些重大发展战略立法予以支持的,要加快立法的进程,若虽有相关法律法规但其内容缺失或过时的,则要及时修改完善。同时,在立法或修法前,除原有行之有效的渠道和方法外,还要借助新媒体,征求社会多方意见,以提高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也为立法后的法律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促使立法目的得以充分体现。
三、要加强法律实施效果的监测。
这是推进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必要保障。在传统的法律秩序中往往偏重立法,对实施效果的反馈不及时、不全面,导致有的法律法规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了立法的本意和目标。按照法治现代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效果监测制度。这一监测制度应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四大领域,以便从多角度搜集相关法律实施效果现状、存在的问题、需求内容、对策建议等。对法律实施效果监测结果除以传统的调查总结、定性分析报告外,更多的要以数据资料为主,以达到更客观、准确的判断。同时,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手段及数据处理的方法,通过线上与线下的结合、互动,发挥大数据搜集和分析方法的优势,全面搜集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数据资料,构建相应的数据库。法律法规实施效果检测的目的是为法律的实施与改进提供相应的依据,因而要把检测情况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工作紧密联系,做好信息的反馈,同时对其工作改进成效的数据资料进行搜集、分析。
四、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这是法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要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健全政府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即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构建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尤其要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要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时要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努力推动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这是法治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和水平刻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构建我国的司法问责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不仅包括涉诉信访、司法听证、司法调解,而且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改革司法环节。要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权的关注与期待,保证公民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有权获得司法保障,司法机关应依法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另外,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强化国家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积极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要积极推进全民守法。
这是法治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和基本要求。要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长期的工作持续推进,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蔚然成风,进而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并不断完善,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培养规则意识,培养良好的法治环境,把法治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等相互结合,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制度等社会规范中注入法治行为规则。建设、完善现代公共卫生法律服务体系,并覆盖城乡各地,形成包括人民调解、仲裁、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在内的法律服务网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嵌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文化机构等,要创造条件,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街道、建筑等,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展示、教育作用,经常开展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影响力。
(澳洲5·(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