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导人员应明确工作范围。辅导人员必须了解心理辅导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推荐其他有关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来访学生到相关部门咨询、治疗;对来访学生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二、辅导人员应严守保密原则。辅导人员要为来访学生严守个人秘密,对来访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将来访学生的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
三、辅导人员应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来访同学。辅导人员应平等对待他们,信任他们,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心理权益,接纳来访学生的各种认识和困扰,理解来访学生的各种需求,帮助对方解决问题;
四、辅导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模式向来访学生提供帮助,并立足于帮助启发来访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五、辅导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辅导人员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家长建立心理辅导及教育关系以外的其它关系,不得收受来访学生和家长的任何物质报酬及馈赠;
六、辅导人员应工作认真、负责。在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在咨询结束时,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并将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七、辅导人员在工作中要以心理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以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创新工作方法;
八、辅导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我国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后果;
九、辅导人员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组织、目标、规范和各种教育策略,了解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并将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专业要求和本校实际相结合;
十、来访学生应本着三“诚”态度即:“诚实”、“诚恳”、“诚心”。不得以玩的心态来对待。在接受辅导过程中,应该虚心认真的和辅导人员进行交流,讲述自己即将或者将要面临的困惑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