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5·(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科研实验中心仪器维修制度
为了保证中心仪器设备的完好率,缩短仪器维修周期,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仪器主要负责人,在日常检修和仪器服务过程中,发现仪器存在问题时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第二条 中心组织维修秘书、资产管理员查看问题仪器,维修秘书和资产管理员与仪器主要负责人进行商讨,根据仪器情况提出维修建议,并将商讨内容和建议记录在维修记录本中,向中心领导进行汇报。
第三条 根据维修建议,仪器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系仪器厂家工程师,进行维修咨询,并将维修方案汇报中心领导。
第四条 中心组织仪器负责人及维修秘书讨论工程师提出的维修方案,若方案可行,仪器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维修方案,督促工程师及时到场维修仪器。若仪器维修涉及费用太高,中心无法承担的,仪器主要负责人向中心领导汇报后,负责办理向学校报修的相关手续。
第五条 厂家工程师到场维修仪器时,要求仪器主要负责人、维修秘书、资产管理员和行政秘书在场。
第六条 仪器主要负责人在中心每周例会上要报告仪器维修进展情况。
第七条 行政秘书负责建立仪器维修进展登记表,及时更新仪器维修进展,掌握中心所有待修仪器的维修状态。
第八条 仪器维修完毕后,将维修时间、项目、保修情况、维修工程师信息以及维修金额记录进维修记录本中。